9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听取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情况和重点政策措施落实第三方评估汇报,持续狠抓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取得更大成效。
会议指出,督查是政府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策执行力的重要举措。在连续三年开展全国大督查的基础上,近期国务院再次对18个省(区、市)开展实地督查,并组织有关部门自查。
会议要求,一要对发现的问题抓紧整改。坚定不移去过剩产能,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彻底清查未纳入“地条钢”清单的落后钢铁产能,一旦发现从严处理,并严肃问责,防止死灰复燃。相关部门要抓紧出台措施,整治一些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存在的重复、偏高和过度收费,坚决取缔违规收费。商务部要尽快提出进一步促进利用外资的措施。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对解决部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调整不规范导致资金闲置、推动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批等拿出办法。
二要推广督查中发现的各地在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创业创新、推动传统产业升级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
三要对督查中各地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采纳。对涉及法规制度立改废的要深入研究,对可以立行立改的要尽快落实。会议强调,以上督查整改情况年底前要向国务院汇报。要建立重大决策部署常态化督查督办和激励问责机制,以改进政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更大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今年5月31日,国务院下发通知决定开展第四次大督查。多位专家表示,督查有利于深入了解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加快推动解决影响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进而提升政府效能、政府形象和政府公信力。下一阶段,要针对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提升政策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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