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在2016年全区开展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中,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共开展清理整治(巡查)行动1632次,出动人员7430人次,车辆1867辆次,取缔非法矿点212个;扣押挖掘机、铲车、卡车等大型设备62台,捣毁柴油机、空压机、采(洗)砂船、发电机组等设备208台/套;捣毁砂架33个、水池23个、水管7020米、厂棚160间、稀土废渣3560袋;封闭、炸毁非法采矿窿口53个,驱散非法矿点闲散人员4000多人;立案查处非法开采行为126宗,追究刑事责任人62人,收缴罚没款242.987万元。
同时,为配合自治区安全生产部门对尾矿库的管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部署开展了尾矿库用地情况清查工作,对全区历年来建设的尾矿库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目前,共清查出全区历年来建设的尾矿库共633座,涉及土地面积35986.08亩。截至目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督促各市国土资源局已将尾矿库用地情况报当地政府,由当地政府协调安监、环保等部门,正在进行分类处置。
为确保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下一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持续跟进各市开展专项行动的后续情况,监督各持证矿山的整改结果及非法采矿的立案查处情况,确保整改及查处到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强调,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工作,按照“预防在先、分片监管、包干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开展矿产动态巡查,充分应用卫星遥感、国土执法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先进技术手段,对矿产资源违法违规易发高发地区,实施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努力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强化政府“打非治违”的主体责任,督促落实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的共同责任,切实建立综合防控体系,形成国土、公安、检察院、城管、环保、工商、水利、供水、供电等部门的联合办案制度,充分发挥联合办案的威力和震慑力作用,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持续开展,有效查处及遏制矿产违法行为,保持对违法打击查处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