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东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简称“《规划》”),介绍矿产资源概况:东莞市矿产种类少,矿产地不多,金属矿产十分短缺,非金属矿产中建筑用花岗岩、盐矿、芒硝较为丰富;矿泉水水质良好,具备一定储量,有较好的开发潜力。
截至2015年,共发现矿产24种,矿产地(含矿点,下同)73处,其中能源矿产2种(泥炭、地热),矿产地5处;金属矿产8种(钨、锡、钴、铁,金、铜、钛、铅),矿产地32处;非金属矿产13种(芒硝、盐矿、耐火粘土、白云岩、砖瓦用粘土、建筑用花岗岩、钾长石、重晶石、硫铁矿、石膏、水泥配料用粘土、水泥用灰岩、大理岩),矿产地24处;水气矿产1种(矿泉水),矿产地12处。
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16种,目前勘查程度满足工业开采的矿种有盐矿、芒硝、建筑用花岗岩、矿泉水等。其中盐矿累计查明资源储量5907万吨,芒硝321.1万吨,矿床规模达到中型;建筑用花岗岩主要分布在樟木头、厚街、大岭山一带,查明资源储量2722千吨;矿泉水主要分布在清溪、樟木头等地,允许开采量1458立方米/日。
《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全市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仅有非金属矿产(建筑用花岗岩、盐矿)及水气矿产(矿泉水)两大类3个矿种。到“十二五”末,建筑用花岗岩开采已基本退出。截至2015年12月,全市持证矿山企业10个,包括9个矿泉水厂,1个盐矿。矿泉水年产量10.37万吨,盐矿年产量33.2万吨。
《规划》明确2020年规划目标,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方面,要有效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强度,采矿权数量控制在15个以内,其中采石场不超过2个;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95%以上;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到2025年,东莞将重点加强城市地质调查、旅游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勘查等公益性基础地质调查工作;优先开展矿泉水、地热勘查,适度开发利用矿泉水、地热;严格控制石料矿产及盐矿等矿产开采;禁止开采金属矿产和其他非金属矿产;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