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鎢關於《福建稀土訴修水巨通股權轉讓糾紛》一案最新進展

4月17日,廈門鎢業發佈公告,關於《福建稀土訴修水巨通股權轉讓糾紛》一案,最新進度為結案,案件審判結果為原告勝訴。

本案中,原告是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團)有限公司,被告是修水縣巨通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廈鎢在本次案件中所處角色為協力廠商。

福建稀土集團提出的事實和理由

2013 年 9 月 5 日,福建稀土集團、修水巨通和江西巨通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根據《股權轉讓協定》的約定,修水巨通將其當時持有的江西巨通 48%股權轉讓給福建稀土集團,福建稀土集團同意按該《股權轉讓協議》之規定受讓前述江西巨通股權。《股權轉讓協議》簽訂後,福建稀土集團、修水巨通和江西巨通按約定完成了該協議項下股權轉讓相關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將江西巨通48%股權變更登記至福建稀土集團名下。

稀土礦圖片

但是修水巨通現對本次股權轉讓出現悔意,不僅不認可福建稀土集團基於《股權轉讓協議》取得的江西巨通股權,還試圖推翻本次股權轉讓,多次阻礙福建稀土集團行使作為江西巨通股東所享有的權利。

福建稀土集團認為,《股權轉讓協議》各方當事人均是合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並且各方當事人在《股權轉讓協議》項下的意思表示真實,《股權轉讓協議》合法有效。在本案中,福建稀土集團和修水巨通雙方對本次股權轉讓的合法、有效性存在對立看法,故需確認方能有效維護福建稀土集團的合法權益。

廈鎢表示,由於法院支援福建稀土集團的訴訟請求,將有利於本公司收購福建稀土集團名下江西巨通的32.36%股權,價款92,236.90 萬元。

資料顯示,江西巨通擁有武寧縣大湖塘南區鎢礦、北區鎢礦兩個採礦權證,在兩個探礦權範圍內新探明WO3金屬量93.23萬噸,平均品位0.176%。

廈門鎢業主要從事鎢精礦、鎢鉬中間製品、粉末產品、絲材板材、硬質合金、切削刀具、各種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屬、稀土發光材料、磁性材料、貯氫合金粉、鋰電池材料及其他能源新材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兼營房地產開發與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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