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資源和環境,配合國家產業政策,加強稀有金屬出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商務部制定並公佈了《2020-2021年度鎢、銻、白銀出口國營貿易企業申報條件及申報程式》。
一、鎢出口國營貿易企業申報條件
(一)生產企業。
1.具有獨立法人和進出口經營資格,銀行授信額度不低於2億元人民幣。
2.通過ISO9000系列品質體系認證。
3.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並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並提供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已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相關證明,通過OHSAS18000職業健康安全體系認證。
4.已獲得出口資質的企業,2016-2018年每年均有鎢出口實績(2016年以後獲得出口國營貿易資格的企業,自獲得資格年份至2018年每年均有鎢出口實績);新申報企業近三年年均出口供貨不低於2000噸(相當於仲鎢酸銨APT)。出口實績以海關統計為准,出口供貨實績以經行業組織覆核的資料為准。
凡企業所產產品為科技部、商務部、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發佈的《中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目錄》或科技部發佈的《中國高新技術產品目錄》中所列產品,或經科技部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可視產品具體情況適當降低標準。
5.獲得ISO14000系列環境管理體系認證。
6.企業合法依規經營,符合安全生產、環保、稅務、海關和外匯管理法律法規,無未整改違法違規行為。
(二)流通企業。
1.具有獨立法人和進出口經營資格,銀行授信額度不低於2億元人民幣。
2.2016-2018年每年均有鎢出口實績(以海關統計為准)。
3.依法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並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並提供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已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相關證明。
4.通過ISO9000系列品質體系認證。
5.企業合法依規經營,符合稅務、海關和外匯管理法律法規,無未整改違法違規行為。
二、銻出口國營貿易企業申報條件
(一)生產企業。
1.具有獨立法人和進出口經營資格。
2.通過ISO9000系列品質體系認證。
3.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並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並提供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已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相關證明。
4.已獲得出口資格的企業,2016-2018年每年均有銻出口實績(2016年以後獲得出口國營貿易資格的企業,自獲得資格年份至2018年每年均有銻出口實績);新申報企業近三年年均出口供貨不低於10000噸(精銻)或8000噸(氧化銻)。出口實績以海關統計為准,出口供貨實績以經行業組織覆核的資料為准。
凡企業所產產品為科技部、商務部、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發佈的《中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目錄》或科技部發佈的《中國高新技術產品目錄》中所列產品,或經科技部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可視產品具體情況適當降低標準。
5.獲得ISO14000系列環境管理體系認證。
6.企業合法依規經營,符合安全生產、環保、稅務、海關和外匯管理法律法規,無未整改違法違規行為。
(二)流通企業。
1.具有獨立法人和進出口經營資格。
2.2016-2018年每年均有銻出口實績(以海關統計為准)。
3.依法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並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並提供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已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相關證明。
4.通過ISO9000系列品質體系認證。
5.企業合法依規經營,符合稅務、海關和外匯管理法律法規,無未整改違法違規行為。
三、白銀出口國營貿易企業申報條件
(一)生產企業。
1.具有獨立法人和進出口經營資格。
2.已獲得出口資格的企業,2016-2018年間有白銀出口實績(2016年以後獲得出口國營貿易資格的企業,自獲得資格年份至2018年每年均有白銀出口實績);新申請企業2018年年產白銀80噸(含)以上,西部地區新申請企業可放寬至40噸(含)以上。出口實績以海關統計為准,產量以國家統計局提供的產量資料或經行業組織覆核的國內銷售數量為准。
凡企業所產產品為科技部、商務部、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發佈的《中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目錄》或科技部發佈的《中國高新技術產品目錄》中所列產品,或經科技部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可視產品具體情況適當降低標準。
3.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並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並提供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已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相關證明。
4.通過ISO9000系列品質體系認證和ISO14000系列環境管理體系認證。
5.企業合法依規經營,符合安全生產、環保、稅務、海關和外匯管理法律法規,無未整改違法違規行為。
(二)流通企業。
1.具有獨立法人和進出口經營資格。
2. 2016-2018年有白銀出口實績(以海關統計為准)。
3.依法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並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4.通過ISO9000系列品質體系認證。
5.企業合法依規經營,符合稅務、海關和外匯管理法律法規,無未整改違法違規行為。
四、相關審核申報程式
符合本規定申報條件的企業,應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以下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申請企業進行匯總,於2019年11月15日前將本行政區域申請企業名單和申請材料寄送商務部。中央企業直接將申請及有關材料(電子版)報送商務部。
寄(報)送地址:北京市東長安街2號商務部行政事務服務大廳13號視窗李宇奇;聯繫電話:010-65197853;郵遞區號:100731。封裝申請材料的信封或者物流紙箱的表面需注明“事項編號:18014-001”字樣。
商務部對申請企業進行審核。通過初審的企業名單,將在商務部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間,如對公示名單有異議,請向商務部(對外貿易司)提出公示異議申請,商務部(對外貿易司)在接到申請後將在7個工作日內給予提出異議者答覆意見。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商務部將進行備案,並對外公佈合格企業名單。
五、報送材料
鎢、銻、白銀出口國營貿易申報企業在提出申請時,必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經申請企業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的承諾報送材料真實有效的公函。
(二)申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影本、申請企業海關經營單位編碼和企業代碼。
(三)ISO9000系列品質體系認證證書、ISO14000系列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四)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已經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並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相關證明。
(五)鎢、銻新申報企業需提供2016-2018年相應產品出口供貨流通企業名單、供貨數量及相應的增值稅發票影本或代理出口貨物證明。
(六)白銀出口國營貿易新申報企業需提供2018年產量證明。
(七)鎢出口國營貿易申報企業還需提交以下材料:
1.銀行授信額度證明文件。
2.OHSAS18001:2007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