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氧態氧化鎢鋰電池是指在正負極材料生產過程中加入適量氧化鎢粉末作為修飾劑的電池,相比市場化電池其具有更為優異的安全性,或能讓目前的電池市場發生變革,同時也可以擺脫航空束縛。
根據中國民航局發佈的規定:1、通用航空短途運輸中,旅客和機組人員攜帶的充電寶必須是個人自用;2、並且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或隨身攜帶,嚴禁托運;3、嚴禁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瓦特小時)的充電寶;4、充電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無需航空公司批准;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經航空公司批准後方可攜帶,但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5、旅客在飛行過程中不得使用充電寶,須確保充電寶始終處於關閉狀態並防止意外啟動。
據瞭解,9月4日上午,東方航空公司一架從南京飛往廈門的航班,由南京祿口機場起飛後因客艙內發生充電寶自燃事件而折返。東方航空公司有關負責人介紹說,空乘人員第一時間把火撲滅,沒有人員受傷。另外,涉事旅客所攜帶的充電寶額定能量標識為40.7Wh,符合旅客乘機攜帶鋰電池的相關規定,且起火時並沒有使用充電寶。
此類事件發生後,航空領域對鋰電池設備的管理可能會更趨於嚴格。不管怎麼說,鋰電池的安全性對於社會發展來說還是極為重要,這或許有助於加快新型缺氧態氧化鎢鋰電池的商業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