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輪環保督察將啟動,會是鎢市強心針嗎?

27日,生態環境部副部長翟青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第二輪第一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進駐的準備工作已經基本就緒,待中央批准之後,將於近期啟動新一輪督察。

第二輪環保督察將啟動

長期來看,環保督察對於行業整頓與可持續發展無疑是利好的,但目前而言,是會給近期萎靡的鎢市場注入一劑強心針呢?還是加大冶煉工廠的生產難度?我們拭目以待。

近日,中辦、國辦印發《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進一步彰顯了黨中央、國務院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堅強意志和堅定決心,將為依法推動生態環保督察向縱深發展發揮重要作用。規定提出,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包括例行督察、專項督察和“回頭看”等。例行督察的對象包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承擔重要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的國務院有關部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對生態環境影響較大的有關中央企業和其他中央要求督察的單位。

翟青表示,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從2019年開始,利用3年的時間對被督察物件開展新一輪督察;再利用2022年一年的時間,對一些地方和部門開展“回頭看”。

翟青說,與已經結束的第一輪督察相比,第二輪督察除按規定要求將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納入督察物件外,在督察內容上也有較大變化,規定把落實新發展理念、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作為督察內容,進一步豐富了督察內涵;在督察方式上,進一步強化宣傳工作和典型案例的發佈,進一步採用新技術、新方法來提高督察效能。

第二輪督察開始以後,要堅決反對“一刀切”。翟青說,在進駐之前會發佈具體要求,堅決禁止督察物件緊急停工、緊急停業、緊急停產等這些簡單、粗暴的方式。在這個過程中,如果再出現這些問題,仍然會像第一輪督察一樣堅決查處,並向社會公佈,發揮警示震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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