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國內開啟了環保最嚴年,各大環保政策接連出臺,鐵腕手段下倒逼我國礦山企業結構整改、轉型升級,成本與供需改善背景下,助推2017年國內鎢價逐漸合理回歸,環保整改初現成效。
2018年,我國更是開啟了史上最強環保模式,從1月1日國家首部環保稅法的正式實施開始,行業內鎢礦山的生產開採難度就在日益擴大。雖然近期持貨商獲利出貨情況使得市場流通資源增多,鎢價出現回檔,但長期來看,環保政策下,鎢礦資源產量緊縮將是較大趨勢,加上成本與需求的增長,後市鎢價整體預期穩中向好。這不,環保部日前發佈的《排汙許可管理辦法(試行)》(下稱《管理辦法》),又為鎢礦開採增添難度了。
據瞭解,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的通知》,環保部於2016年12月發佈《排汙授權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因《暫行規定》只是檔而不是部門規章,為進一步夯實法律基礎,環保部在《暫行規定》的基礎上,認真總結了火電、造紙行業先行先試的成功經驗,制定並發佈了《排汙許可管理辦法(試行)》。
《管理辦法》規定了排汙許可證核發程式等內容,細化了環保部門、排汙單位和協力廠商機構的法律責任。環保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下階段將配合上級立法機關加快推動排汙許可管理條例的出臺。
《管理辦法》明確了排汙許可證的內容。規定核發環保部門應當以排放口為單元,根據污染物排放標準確定許可排放濃度;按照行業重點污染物許可排放量核算方法和環境品質改善的要求計算許可排放量,並明確許可排放量與總量控制指標和環評批復的排放總量要求之間的銜接關係。
《管理辦法》還規定,排汙單位必須持證才能排汙,無證不得排汙。持證排汙單位必須在排汙許可證規定的許可排放濃度和許可排放量的範圍內排放污染物,並應開展自行監測、建立台賬記錄、編寫執行報告,確保嚴格落實排汙許可證相關要求。為充分與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相銜接,《管理辦法》明確無論是重點管理還是簡化管理,均由排汙單位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核發排汙許可證。
據環保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國共核發排汙許可證兩萬多張,完成15個行業排汙許可證的核發工作,基本摸清了行業現狀,為落實企業環保責任、構建新型監管體系打下堅實基礎。
環保部有關負責人還表示,下階段環保部將從三個方面推進這項工作。一是配合上級立法機關加快推動排汙許可管理條例的出臺。編制思路是在《管理辦法》的基礎上進行完善,形成排汙許可管理條例草案。目前環保部已經成立工作組,組建專家團隊,開展了相關工作。二是開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頓工作,加快推動排汙許可實施,強化對無證排汙和不按證排汙企業的處罰力度。完善許可證執法制度,開展依證執法,打擊無證排汙企業,實現核發一個行業,清理一個行業,達標一個行業,規範一個行業,全面提高固定污染源管理效能。三是不斷完善排汙許可資訊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