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四大使用禁忌

要是有更換過新電池的朋友們都應該知道,更換新電池的費用很高,因此延長設備的壽命是極其重要的。下面,主要介紹的是鋰電池四大使用禁忌。

一、高溫

長期在高溫環境下工作的鋰電池壽命會大幅縮減,嚴重時會因內壓增大引發爆炸,即使沒有爆炸,電池也會因在高熱中迅速報廢。因此,電池存放或工作時應遠離過熱環境。

二、大電流

大電流放電,會導致鋰電池溫度過高,壽命縮短,還會出現鼓包報廢的情況。比如18650電芯是3C放電,而你電動車是8000W的,用的電芯低於電動車的放電電流是不行的,易造成電池受損,所以建議選擇10C電流的18650電芯。

鋰電池圖片

三、滿電存放

三元電池滿電是4.35V,目前市面上的保護板都是4.2V就截止充電,所以很多人都說買的車用鋰電池容量沒有標稱容量那麼多,而這原因是,一般長時間存放鋰電池充滿50%的電量是最好的,比如新手機,很多都是50%的電量。另外,隨著設備存放時間的增長,鋰電池容量會越來越少。所以,蓄電池儘量不要充滿電存放。

四、過高電流負載

在充放電的時候,充電器的電流和用電器的電流一般要在規定範圍之內,過高的電流負載極易引起電池內部短路,從而破壞鋰離子正常運動狀態,增大電路的安全隱患。同理,對於充電式的充電器電壓,道理也是一樣的。因此,在使用充電器時,我們應盡可能使用原裝充電器,同時應注意充電器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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