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電動特種車來說,其適合選擇含有納米黃色氧化鎢粉末的動力鋰電池供給充足的動能,進而使車子擁有輕量化與高安全性的優點。
特種車能簡單地理解為執行特別任務的專用車輛,比如,警車、消防車、灑水車等。通常來說,其都有特殊標誌或具有特種車型,駕駛時有不同于普通汽車之處,具體表現如下:
第一,特種車可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給予的特權行駛。比如,警車、工程救險車等在執行任務途中可以不受行駛速度、行駛路線、行駛方向和指揮燈信號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不過,法律也規定特種車在執行非緊急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不享有規定的道路優先通行權。
第二,特種車的駕駛必須為執行特殊任務,如消防車是為滅火用的,在停駛時駕駛員應説明檢修消防設備,作好命令一到立即出發的準備;救護車是搶救傷病人員用的,運行時必須注意平穩性,為患者的救治創造條件。
第三,其是專用車輛,不得挪作他用。該車的專用性已被全社會所接受,如果改作其他用途,必須取消特殊裝置並去掉專用標誌。
可見,特種車在執行緊急任務時有優於普通車輛的行駛權力。這幾年,為了增強該電動車輛的行駛性能,有科學家提出其可用納米黃色氧化鎢鋰電池作為電源,這是因為該電池擁有較高容量與熱穩定性。